中国城池史——吉林 东丰篇
民国时期,曾在黄泥河中发掘出古铜器一件,形似铎,上镌“韩州司狱监制”。由此推断东丰县境在金代属韩州(今梨树县北偏城子遗址)。明代为辉发部之地。清初属盛京围场,其地属西围,境内设有那丹台、梅河台等戍台(西围共有十二台),禁绝人民入围采猎,由此境内人烟荒芜。
50年代美军航空测绘东丰周边地形图
直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沙俄强租金州,致使大量金州百姓流离失所。此时西围已开禁,朝廷遂将土地卖于流民,卖地所得钱款则充作军饷用于剿匪,实现了流民安置和剿灭拳匪的“两难自解”。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正式设立东丰县。光绪三十三年,创建土城,南北长一百六十三丈、东西宽一百四十一丈,共设四门,墙由土筑,上盖木石。
民国时期东丰县城
民国三年(1914年),全国地名普查,因与山东东平重名,被改名为东丰县。因城内商民嫌县城狭小,民居多散落城外,土城遂逐渐被废,到了民国七年,县长王镜寰直接拆城填池,城基则任由市民买卖。
东丰县城街市全图
民国十一年(1922年),土城基本无存,但由于仁义军(实为横行吉黑两地的一群土匪)经常出没在周边各县,东丰镜内各镇均被掠夺,县城内官兵苦苦据守方才得免,遂有复修土城之议。
民国十二年(1923年)春,军警执法处长常维怀以办理清乡事宜来县与县长马仲援及地方绅商计议,用烟、赌罚没款作为修城费用,扩建东丰县城,共开大小城门七座:绥和门(大西门)、阜安门(大东门)、振武门(大北门)、宣化门(大南门)、小北门、小南门、南便门。
清末、民国东丰县城范围示意
民国十九年(1930年),因东丰车站在城外,出行不便。复于城之东南,新辟一门,名为新开门。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经商民呈请,于阜安门右侧又新辟一门,名为朝阳门,即小东门,以利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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