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作者] 发表于 2025-10-30 12:09

从抗金名将到赐死,岳飞5条罪状,“赐死” 背后是皇权博弈

很多人都觉得岳飞是死于“莫须有”的罪名,但翻遍南宋的史料会发现,这事其实没那么简单。
作为南宋初年的抗金名将,岳飞率领“岳家军”打了无数胜仗,在民间声望极高,可最终却以“罪臣”之名落幕。

今天咱们就顺着史料,把岳飞案的来龙去脉捋清楚,看看所谓“莫须有”背后,到底藏着哪些明确的罪状和细节。
本来想跟着岳飞之孙岳珂的记载走,毕竟他是岳飞的后人,按说该最了解情况,但后来发现,《宋史・岳飞传》里那句“莫须有”,多少带了点家族情感滤镜。
岳珂编撰这段历史时,难免会侧重凸显祖父的冤屈,这就导致“岳飞之死无实据”成了大众共识。

可再看《宋史・秦桧传》就会发现,秦桧和万俟卨(读莫其谢)明明给岳飞定了四条罪状:屡次反对和议、干涉高宗立储、自比赵匡胤、不听从指挥。
这四条罪状看着可比“莫须有”具体多了,当时的岳飞,早已交出枢密副使的兵权,只挂着“万寿观使”的闲职,可他在军中的声望还在。
赵构和秦桧要动他,总得找些“实在”的理由,不然根本压不住朝野的议论从这个角度看,《秦桧传》的记载反而更符合当时的政治逻辑。
但光有这两份记载还不够,要想弄明白岳飞到底犯了“啥罪”,还得找到当时的案子卷宗可问题是,这卷宗早就没了。

搞不清卷宗去向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年代久远自然遗失,直到翻到《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才知道,这事跟南宋的“配饗”制度有关。
高宗驾崩后,孝宗、光宗要选去世的文臣武将陪祀高宗宗庙,这个仪式叫“配饗”,是极高的荣誉。
韩世忠和张俊的后人为了争这个名额吵了起来,韩世忠后人突然说:“你们张家当年跟着秦桧诬陷岳飞,白纸黑字都在卷宗里,还好意思争?”张俊后人一听慌了,赶紧花重金从大理寺买走卷宗,回家就烧了。

很显然,这卷宗要是真没了,岳飞案可能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好在有两个人帮了大忙,一个是南宋史学家王明清,他曾经见过原始卷宗,凭着超强的记忆力,把内容写进了《挥麈录》里这记忆力真让人佩服,跟能过目不忘的人有得一拼。
另一个是李心传,他没见过原卷,却找来了当时的官方公文,一点点复原了卷宗内容,这两个人的努力,相当于给岳飞案保留了“备份”,也让我们能看到案子的完整流程。
案子的第一步,就是张俊设的套,他让岳飞的部将王贵、王俊出面,举报岳飞手下的张宪谋反,张宪很快被收押。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抓张宪只是个由头,真正的目标是岳飞,可没想到,张宪骨头硬,任凭怎么严刑拷打,就是不指证岳飞。
无奈之下,张俊只能自己编了份张宪的口供,说张宪接到岳飞的密信,准备起兵谋反,有了这份“口供”,朝廷就有了抓人的理由,岳飞、岳云很快被缉拿归案。
审讯持续了两个月,岳飞始终没招供。
但这并不影响定罪,朝廷最后罗列了五条罪状,除了之前提到的四条,还加了一条:岳飞让张宪虚报边警,谎称金兀术要打长江上游,等兵马调动后,就据守襄阳谋反,甚至还两次下令抢长江上的官私船。

这些罪状里,不管是不听军令还是意图谋反,在当时都是死罪,就算岳飞有“少保”的身份,也救不了自己,最后的判决结果,多少有点“体面”的成分。
朝廷说岳飞曾立过大功,不按“重杖处死”的规矩来,改赐他自尽这看似是留了情面,其实更像是为了平息民间的不满。
可张宪和岳云就没这么幸运了,两人被判斩首,由杨沂中监斩,刑场周围还派了重兵把守。

其他涉案的人,要么被革职,要么被流放,岳飞和张宪的家属被发配到广南、福建关押,每个月都要上报一次死活,两人的家业也全被没收充公。
更绝的是,判决书里还写了一句:这是终审结果,不接受上诉。
如此看来,岳飞之死真不是“莫须有”能概括的,咱们过去总盯着“莫须有”哭冤,却忽略了案子里那些明确的罪状、完整的流程,还有背后复杂的原因。

赵构怕岳飞的军权威胁到自己,秦桧要推进和议,张俊等人又想趁机打压异己,这些因素搅在一起,才酿成了这起冤案。
了解这段历史,不光是为了知道岳飞怎么死的,更要明白,很多历史事件的背后,都藏着多方势力的博弈,不能只看表面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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