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作者] 发表于 2025-10-27 11:32

嘉庆帝批驳“制度万能论”

嘉庆虽然不算出色的皇帝,但他对社会和人性的洞察,很深刻,远超现在很多天真的“制度万能论”者。
01
清朝嘉庆年间,江苏淮安山阳县发生了一起“官杀官”的案子。案子最终成了钦案——上报中央,嘉庆皇帝亲自抓。

此案的背景是:当时江苏淮安发生了水灾。朝廷发放赈灾款。过后,按照制度,朝廷要派员核查赈灾款的发放有无贪污,具体来说,要核查上报的“极贫次贫”人数是否属实,账目是否对得上等等。

贪官捞取赈灾款的主要方式,就是多报因灾“极贫次贫”的人数,多领钱——多出来的部分就中饱私囊了。

当然,这个钱贪官可不能独吞,上上下下大家都要一起“分肥”。尤其是前来核查的官员,更是要多多打点。这样一来,才能大家皆大欢喜。

清朝的吏治,从康熙后期就开始腐败。雍正大力整顿了一番,有所好转。经过漫长的乾隆年间,吏治又大大糜烂。到嘉庆上台时,已经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类似地方官和督查官互相勾结、贪污赈灾款的事情,已经司空平常,成了官场惯例。



但这次,来的核查官是个“生虎子”,也就是个清官。

02
来核查的官员名叫李毓昌,山东即墨人。历经多年科考,三十七岁终于金榜题名,考中进士。进士及第以后,吏部派李毓昌到江苏任知县。正好有这个“核查赈灾款”的活儿,江苏省领导就让李毓昌先去干这件事,也算是练练手。李毓昌得令以后,很兴奋,决心为朝廷尽心办事,让自己的仕途开个好头儿。

李毓昌家里没什么背景,就是靠苦读书、中科举上来的。不过,科举中了,也就有了背景。他考中举人时,主考官是当时的礼部左侍郎铁保。按明清惯例,铁保和李毓昌就成了师生。李毓昌也算是“上边有人”了。

考中进士以后,李毓昌被派往江苏。恰好铁保是两江总督。二人不但是师生,还成了上下级。李毓昌大喜,专门拜会铁保老师。铁保对这个学生很热情,鼓励他要“秉公查办,不可受人愚弄”云云。李毓昌当然猛拍胸脯,表示必定“兢兢小心,不敢草率”。

这就埋下了李毓昌被害的祸根。

山阳县知县名叫王伸汉。在赈灾中,他贪污了几千两银子,而且,上上下下该送钱的,早已送到,比如顶头上司知府,王伸汉送去了一千两银子。

李毓昌来核查。按照惯例,王伸汉手下人去找李毓昌手下的人“对接”,看看送多少银子合适。当时,这些不同官吏的“手下人”,因为在官场上来回流动,“服务”于各级官员,往往彼此互相熟识,事实上成了一个团体。也正因为这种彼此熟识,他们成了官员贪腐的经办人和中间人,也就是“白手套”。

两边的“手下人”谈妥以后,就带着银子一起来见李毓昌。没想到,李毓昌“不上道儿”,不但不收银子,反而把这些人大骂一通,并声称,要把这件事上报领导。

03
大家都知道李毓昌和铁保的师生关系。李毓昌说要上报,可不是吓唬人,他真能和总督级的大人物说上话。众人一看,坏了,这回来个“生虎子”。这事如果捅上去,后果难料,弄不好,大家全都得完。

知县王伸汉得知以后,想来想去,没别的办法,只能把这个“生虎子”干掉了。第二天,王伸汉摆下酒席,请李毓昌吃饭。席上,大家轮番敬酒,把李毓昌灌得大醉。

李毓昌醉醺醺回到住处。半夜醒来,口渴难耐,要喝水。他那些早被王伸汉收买的手下人,趁机把准备好的砒霜茶水递上去。李毓昌一喝,味儿不对,就放下不喝了,但这时,他已经中毒,口鼻流血。手下人一看,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冲上去勒死了李毓昌,并把尸体挂在房梁上,伪造自缢身亡的假象。

天亮以后,几个手下人假模假式“发现”,老爷上吊啦!大喊大叫一番,报告县衙。知县王伸汉也假模假式地带人来勘验,结论是自缢身亡。

李毓昌是朝廷命官,死了,不可能知县就给定案了,必须上报。知府听到消息,赶紧到场。到场一看,知府就看出毛病了——尸体口鼻有血迹。知府当时没出声,沉着脸走了,当晚,把知县王伸汉叫过来盘问。王伸汉看瞒不过去了,跪地磕头如捣蒜,说李毓昌这小子“不上道”啊,不但不收钱,还要去上告。我也是实在没辙,才出此下策。

知府早就收了一千两银子——还不止这次,以前历次赈灾收过很多次。要是闹起来,他也是个完。王伸汉又送上白花花两千两银子,知府也就只好“把事情进行到底”了。毕竟是知府,有经验,嘱咐王伸汉赶紧派人把尸体口鼻的血迹擦干净,然后,和王伸汉一起把各种文书做得天衣无缝,结论依旧是李毓昌自缢身亡,原因嘛,因为他精神错乱了。

04
知府知县亲自操盘,各手下人当然密切配合。案子的卷宗完整配套,毫无破绽。逐级上报,各级部门都没看出问题,就按自缢身亡处理了。李毓昌有个叔叔,在外面当差。官府把这位叔叔找来,让他把李毓昌的棺木运回山东即墨老家安葬。

各种杂事,官府都给安排好了。这位叔叔也没起疑心,对知县王伸汉还很感激。送行时,知县主动拿出一百五十两银子相赠。大家挥手告别。

棺木运到山东即墨以后,家人各种悲痛,自不必说,但并没人怀疑另有其他。可是,李毓昌妻子检点丈夫遗物时,在一件衣服上发现血迹,这才起了疑心。家里人一商量,这事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算了,开棺验尸!

一开棺,发现尸体青黑,显然是中毒身亡。家人悲愤不已,决心去告状。想到知府知县各种阴谋轨迹,告到县里府里,看来都没用,只好告御状!

告御状,从来都不容易,甚至难于上青天。李毓昌家人苦苦奔波了半年,期间各种艰辛,难以言表。因为是官员死亡的案子,很特殊,加之各种机缘巧合,这案子居然放到了嘉庆皇帝的桌子上。

嘉庆皇帝在历史上不算能力很强,但其实也很不简单。对于官场人情世故的种种,很有察觉。翻看卷宗,很快发现一大堆疑点,比如,知县王伸汉莫名其妙送给李毓昌叔叔一百五十两银子。一百五十两,可不是小数目,远超普通的应酬和客气。其中多半有诈。其他还有一系列疑点。

嘉庆下旨严查。开始让铁保审理。铁保这时年纪已老,精力衰落,事业心早已不复当年,不肯认真办。知府知县和手下人这边,则订立攻守同盟,打算蒙混过关。但既然成了钦案,那可是不好糊弄的。看铁保不得力,朝廷另行指定干练大臣审理此案。刑部大堂上,那几个“手下人”最先顶不住,招供了。知县王伸汉也只好全招了。

全案真相大白。嘉庆帝气得暴跳如雷。不但下旨痛责涉案各级官员,还亲自拟定判决书。知县王伸汉,斩立决,抄没全部家产。知府的脑袋,本来也要砍下来,后来酌情改为绞立决——留个全尸。

两江总督铁保等办案不力官员,撤职发配了一大批。铁保被发配到新疆去了。

对直接动手杀害李毓昌的三名“手下人”,嘉庆下令,将这三个奴才带到山东即墨李毓昌坟前,凌迟处死!

皇上也真是气急了。凌迟已是极刑,还嫌不解气,特意要求:“押至李毓昌坟前,先刑夹一次,再行处死。摘心致祭,以泄愤恨!”

05
至此,全案已经终结。李毓昌沉冤得雪,不仅如此,嘉庆还下令大力表彰李毓昌。虽然李毓昌本人永远也不知道了,但这份无上的荣誉,足够李家光宗耀祖很多年。

虽然案子本身终结了,但从“大历史”的角度,此案还有一个发人深省的情节。

案子办完,该杀的杀,该发的发,该撤职的撤职,该申斥的申斥。这时,有位御史给皇帝上书,提出应该修订赈灾规则,增强监督,也就是完善制度,以求杜绝此类贪腐再发生。

按说,这是很好的建议。不是说了么,有了好制度,坏人也无法作恶。之所以有贪腐,就是因为制度有漏洞,不完善嘛。

没想到,嘉庆看到御史的上书以后,很生气,下旨斥责说:国家的法律,该有的都有了,各级官吏昧着良心丧心病狂,所以才有贪腐。现在御史又提出增设监督部门,难道这些监督部门就不会贪腐么?

确实,从制度的角度来说,清朝的反腐和监督已臻完善。为了查处贪腐,清廷有庞大的监察系统,中央有都察院、给事中、御史。各级官员,都有考核制度,京察、大计、四格六法等等。就拿赈灾来说,对各级官员不但有常规考核,还要求各省督抚层层监督,除此之外,事后还专门派遣官员核查——被害的李毓昌,就是被派去专门核查赈灾的官员。

如此制度,不可谓不严密,可在现实中,却形同虚设。核查赈灾的官员,不但不认真核查,还往往和地方官沆瀣一气,共同贪污赈灾款。这次,李毓昌之所以被害,就是因为不肯同流合污,违反了官场“潜规则”,居然因此遭到杀身之祸。可见,如果人心坏了,任何制度也拦不住坏人作恶。

嘉庆虽然不算出色的皇帝,但他对社会和人性的洞察,很深刻,远超现在很多天真的“制度万能论”者。要知道,任何制度,终究要靠人来执行。如果人心败坏,指望写在纸上的制度能反腐,太天真太幼稚了。

实际上,对贪腐,对吏治败坏,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一招鲜”的解决办法,也不存在所谓“完美的制度”,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即使有一些初期设计很完美的制度,经过一段时间,也会变形走样,渐渐不好使,进而形同虚设。

中国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这个情况,所以,一方面努力建设各种制度,但另一方面,一直强调对官员的“德治”教育。把人培养好,把人心维护好,才能真正把国家治理好。

当然,制度建设也好,德治教育也好,都不能完美地解决问题——对于政治问题,对于治理国家,世界上就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见招拆招,遇到问题解决问题,尽人力看天命,才是人类的常态。


卜键:《那个时代的贪赃枉法——清中期一批钦办案件的启示》,中国方正出版社,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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