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作者] 发表于 2025-10-16 01:40

吕四场战役:南明官军和清军之间的一场小规模战斗,清军阵亡11人

首先不得不说,那就是清初顺治年有关南明军队的一些塘报中记载的参战人数以及战船数字,看看就好了。

明代的军刀。
马国柱在公元1654年也就是顺治十一年发出的揭帖中提到了一次小规模战斗。当然他这个揭帖是个转了好几遍的消息:先是出事地点的清朝驻军大河营守备发出塘报,然后是扬州道副使李培真接收塘报,再次发出,最后就转到了两江总督马国柱的手里,然后马国柱再转给顺治朝廷,这封揭帖大致是1654年这年的四月中旬左右到清廷的手中。

明代铁盔。
在上一年的十月初六日的寅时,有所谓的“南山贼船”四五百艘,趁着起大雾从南江沿海靠岸,从“坍、塽山、生朱牙、七星四处港口”一起登陆,打着黄红蓝三色的军旗,然后直扑吕四场,这在明清时期其实是个盐场,对当地清军进行四路围攻。有关大河营的问题,此地的营兵驻军建制其实在明代就有,而在天启年间还有增兵100名以及增加战马15匹的记录,也由此可见,大河营的守军不会太多,大河营守备后面也称“窃恩本营三面海江,港口十有余处,官兵不满二百”其手上的兵力不过200人。

明代的青铜火铳。

明代铁盔。
但是这股清军确实比较顽强,在初六日这一天和明军打了一上午,就是斩获的首级只有一颗,所夺取的装备也只有腰刀一把、弓一张、箭十八枝,看样子像是一个人的装备。明军见正面难以迅速击溃,于是分兵绕路冲入盐场之中,将官衙烧毁,场内的民众逃散一空,清军主将的家属被掳走者有150多人,只剩20余人幸免于难,守备自己家的财产被洗劫一空。清军依旧殊死搏斗,200余人冲出重围在盐场北堤又遭遇上千打着蓝旗的明军,清军又与之展开激战,清军声称“尾后救护男妇多人”然后斩获明军首级一颗,缴获蓝旗一面,腰刀一把,一名盐场的场官在混战中被杀死。明军见自始至终都无法消灭这股清军,在当天的未时返回战船离开。

明末铁炮。

明代的军刀。
再看清军损失,当地守备说自己的亲丁阵亡7人,大河营绿营兵阵亡4人,重伤1人,在装备上的损失有防港八号沙船一只、瓶炮三门被抢走,在混战中清军阵亡者的铁盔甲被抢走2副,腰刀被抢走4把,弓被抢走3把,守备自己的“随阵携印亲丁”失踪,官印也无下落,由此可知清军的损失是阵亡11人,失踪1人,重伤1人,合计损失13人,相比大河营200人的总数,这个损失并不算太大。

明代的玉器。
而且根据明军的反应来看,南明一方其实没有占到太多的便宜,而且死伤不少“本场被贼抢去装载杀死逆贼尸首板船户徐雄放回,传说贼恨切齿,还要复洗本场,并抢北海船只”。

明代的玉器。
可如果我们从清方史料的角度来看,吕四场盐场之战就是清军的一场败仗,马国柱向上报的时候的用词是“海贼突犯大河营弁失印场官被杀”可见清地方当局已经给此战做了定性。而后续当地主将也遭到逮捕并且接受审讯“大河营守备玩寇疏防,致贼登岸,烧毁房屋,抢夺船只,且杀官戮民,本官印信遗失无存,相应革职,敕下该督抚提问究拟,并本官失去印信,一并查明奏夺等因”。

清初的盔甲。
但是根据其审讯过程来看,清廷当局并没有找出什么大的问题,比如其本人怯战之类的,最后也只是说:

明代的玉器。
“守备疏虞,致贼登岸焚杀,法难轻贳。据撤边戍之律,是否允协?事关钦案,无容草草。仰按察司再确拟速报,缴等因在卷。又于十月二十八日,蒙总督马部院批本司详其招由,蒙批:海贼窃犯,已非一日,严行饬备,不啻颖秃(大河营守备)身膺营弁,若能鼓励士卒,坐必织篑,立必杖插,侦探周详,堤备缜密,贼依䑸为窟,焉敢登犯?即曰有雾,以逸待劳出奇制胜,正维其时。乃智不出此,而泄泄玩怠,反为贼乘,杀场官,掠营印,民罹锋镝,列焰弥天,失锐捐威,伊谁致之?”

身穿棉甲的明军水兵。
清朝一方的官员对此战给出的评价和处理意见大多数都是这样,至于当地守军的问题“窃恩本营三面海江,港口十有余处,官兵不满二百,尚有分防各汛,且本场又无城垣固守,贼寇万余,四路围攻,官兵寡不能敌,故贼势披猖至此”兵力过少,只有200多人,而盐场也没有城墙可以依靠,需要防守的地方太多,就这些问题,清朝的官员们对其似乎是避而不谈。清廷官员只是在强调当地的清朝驻军的主将,没有提前防备,没有将明军抵挡在外,这就是有罪,就得认罚。

明朝明甲步兵。
事实上,马国柱的揭帖还有后半部分,那就是其又引述了扬州官员转送的大河营捕快胡秀的报告,首先是具体的战况“领兵南门抵敌,贼分三路进东、南、北三门,守备难敌,即退回西门外。守备有家丁抵敌,被杀七名,尸首在街”也就是说,这200多清军实际上是被打出了吕四场,再看这里当地守军的自报“卑职亲率马步兵丁,由南面出场,冲锋迎敌,炮矢齐发,奋勇杀伤逆贼甚多,见获首级一颗、刀一把、弓一张、箭十八枝。相持半日,本场男妇方尽脱逃,不料贼众万余,见本营兵寡,独当一面,贼分头蜂拥齐攻,将卑职并场官衙宇烧毁”似乎就有那么一些避重就轻了。

明军骑兵。

明军步兵。
然后咱们再看盐场的损失“又贡生夏鼎臣被贼掳去。杀百姓一名李大。在城百姓妇女逃走回场。贼又抢座船一只,百姓板船七只,装载城内货物。将新河海埧扒关下海。贼起身放火烧毁四门民房共二十余家”吕四场盐场大使本人被明军杀死,其衙门也被焚毁,贡生一人被杀,百姓一人被杀,民船被抢八艘,盐场的堤塘可能也遭到破坏,在明军主力撤走之后,有一名落单的明军在抢劫过程中被当地百姓杀死。要是这么看的话,明军的此次突袭给清廷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其实并不小,而且守备和盐场大使本人的家眷都遭到了掳掠,所以对于清廷来说,这就是一场败仗,处罚当地的守备,其实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还是那句话:很明显这并不是指挥的问题或者是其提前设防就能解决的,而是其兵力过于稀少,根本就难以抵挡数倍的南明军队,而且也没有城墙可以依靠,打成这样其实也不是不可理解。

清军骑兵。
大河营守备最后的结果就是被革职为民永不叙用“专任河防,疏于戒备,被海寇乘雾犯汛,登岸焚掠杀官。克敬虽曾与贼对敌,家口被掳,又失印信,终难逭玩寇疏防之罪。合依守备不设被贼侵入境内掳掠人民者律,杖一百,发边远充军。查事在十一年六月赦前,应免罪革职,永不叙用”其实这并不算一个太糟的结局,不过这个不糟也是相对的,守备官在吕四场盐场之战中被劫走家眷150多人,家中只剩下了20多名老人和幼童,其绝大多数的财产也被明军洗劫,又因为地方失利丢了守备的官职,不知其以后生活如何。

明军的步兵。
而攻击吕四场盐场的南明军队如果根据吕四场的地理位置和时间,应该是此时活动于长江出海口一带的原明鲁监国旧部军队,由张名振和阮骏等南明将领率领,算是南明政权的正规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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