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三甲进士授官有什么标准,留京或外放又有哪些讲究?
一甲三名直接授官;二甲进士除馆选为庶吉士外,一般留京任职;三甲进士按例外放知县。这是清中期以后得普遍现象,不过进士授职的具体情况十分复杂,也有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为了让读者对清代进士授职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御史梳理了相关史料文献进行探讨。顺治、康熙朝进士授职情况读书人考中进士以后,就意味着拿到了做官的资格证书。顺治初年定制,一甲一名授翰林院修撰,二名、三名授编修。二甲、三甲进士除选庶吉士外(当时尚未有朝考之制),其余的分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观政”三月,然后依次授官。
所谓观政,就是在各衙门实习,以锻炼从政的经验。顺治三年,吏部题请按照进士的名次进行授职,不久出台新规则:二甲前五十名选部属,用为主事;五十一名至三甲前十名选中行评博(中书舍人、行人、评事、博士);十一名至二十名选知州;二十一名至七十名选推官,其他的选知县。
顺治一朝,官员奇缺,新科进士不仅入仕时间短,而且还能获得较高品级的岗位。比如顺治六年,两广出初定,各府州县急需用人,这一年的新科进士二甲直授参议,三甲授知府,是清代新科进士授职最高的一科,但也就仅此一科。
顺治十五年规则又改了:二甲、三甲进士除选庶吉士外,全部授予外官。十六年又定:进士授外官停授知州,以推官、知县用。十八年题准:停止进士观政之例。
康熙朝进士授职的情况同样也经过多次调整,康熙三年议准,二甲进士授推官,三甲进士授知县。六年,准各科进士不拘年份前后,有愿意考中书者,遇缺即补,同年推官一职被裁撤,二甲、三甲进士俱以知县用。
可以看出,从顺治十五年至康熙朝大部分时间,新科进士不分甲等名次全部外放,只有庶吉士散馆后才有机会留在京师任职。
康熙五十一年,正式推行进士留京担任教习的制度。教习和教官不是一个概念,主要是当时纂修《明史》以及其他文献,需要大量的人手,所谓的教习其实就是负责纂修国史。
按照规定,教习满三年后参加考核,成绩优异者遇月选,知县有缺出即补用,成绩一般的进士则回归原班等待吏部的铨选,在此期间,所有候选进士都要回籍候缺,然后按照名次以知县选用。
康熙中后期,进士授职的时间普遍较长,平均在七年左右。为了解决进士授职时间长的问题,所以雍正继位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
雍正、乾隆朝进士授职情况雍正元年,吏部等衙门议定:新进士除钦点庶吉士外,拣选学问好者,令为内外官学教习,年满即月选,有缺即补用,余令回籍候选。同年,停止进士留京教习例。
二甲一名此前是例不直接授官的,恰逢雍正元年恩科殿试,二甲一名张廷珩奉旨即授检讨,与三鼎甲同在南书房行走。二甲一名榜下即授,在雍正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雍正二年吏部遵旨议定:进士外用人员内,有年五十以上者,题请优秀录用,其余进士仍按殿试名次用。此举也是为了照顾年老进士,让他们不至于候补时间太长而无缘仕途。
从雍正八年开始,新科进士中有很大一部分在六部额外主事上学习行走,各部按照岗位缺额提交吏部分派。额外主事其实也是实习试用,三年期满后如能称职,即可转正;如果有才能出众者,该部堂官保奏带领引见授予其他官职;如果不称职,那么就无法授予主事,将被打回原班继续等待吏部的铨选。
大部分进士还是被分到各省为知县,然而新科进士到了地方后,也很难马上授实缺,督抚同样也会对其进行试用,以委署的方式考察其行政才能,只有通过考察后才能正式授予知县。
雍正朝实行的额外主事学习行走制度,固然让一部分新科进士有机会留在京师任职。但是问题也是存在,六部的官缺有限,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进士群体。所以乾隆元年,将实习期的额外主事分为三等,一等补用主事,二等即用知县,三等补用国子监助教、监丞及司经局正字等缺。
进士固然是科举最高功名,朝廷也确保他们可以百分之百有官做,不过并非所有新科进士都能熬过漫长的候选期,或因生计、或因年龄而选择从事教育工作,从康熙时期就有规定,新科进士如果有愿意担任教职的(指府州县教官),不用候补马上就可以授职。
嘉庆、道光时期,新科进士的授职情况没有发生太多的调整。反而是庶吉士群体面临着很大的就业压力。比如道光时期,庶吉士留馆者日渐增多,常有二十年始开坊者,庶吉士也不像清初中期那么吃香了。
不过庶吉士毕竟是“老虎班”,比普通的进士还是优越很多,假如庶吉士散馆后不想留在翰林院任职,那么就准许以知县归班,分省后就可马上授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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