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年溥仪特赦后,找前妻复婚,不料李玉琴淡然一笑:我早就嫁人了
1959年,北京的一次宴会上,刚刚获得特赦的溥仪显得有些局促,他端着酒杯,犹豫再三,还是走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面前,试探着开了口:“玉琴,要是当年把我安排到爱新觉罗家住,兴许……就不会有今天了。”
说这话的溥仪,神情复杂,既有试探,也带着一丝对过往的追悔。可他对面那个叫李玉琴的女人,只是淡然一笑,平静地回了一句:“算了,我早就嫁人了,过得也很幸福。”
这一笑,云淡风轻。但这一笑的背后,却是一个女人在时代洪流中,从末代皇妃到人民教师的身份巨变,更是两个时代交替的缩影。要读懂这一笑里的千言万语,咱们得把时钟拨回到十七年前,从那个15岁的东北姑娘说起。
1942年的长春,还叫“新京”。15岁的李玉琴正在女子优级学校念书,家境清贫,能上学已是万幸。她最大的梦想,或许就是毕业后找份工作,帮衬家里。可她不知道,一张照片,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那天,学校组织学生去照相,别人都穿着时髦的西式服装,唯有她,穿着母亲亲手缝制的土布花棉袄,显得格格不入。也正是这份“质朴”,让她在一众照片中被伪满洲国的日本官员选中。
几天后,几个军人便闯进了李玉琴家。他们嘴上说着是“皇上”的恩典,让她去“宫内府”免费念书,可话语里的强硬,却不容她父母有半点拒绝。就这样,一个懵懂的少女,被半哄半骗地送进了伪满皇宫。一个月后,当她的父母被接到宫里时,才知道女儿已经被册封为“福贵人”,而招待他们的,正是溥仪的妹妹。一万块伪满币的“礼金”,买断了一个女孩的青春和自由。
进了宫,李玉琴才明白,这里不是天堂,而是一座金碧辉煌的牢笼。溥仪那时已经三十七岁,对这个比自己小二十二岁的“贵人”,压根儿就没当妻子看待。在他眼里,李玉琴更像个需要安抚的小孩子。他没工夫陪伴,就让人买来一大堆玩具,其中一个两尺高的大洋娃娃,成了李玉琴在深宫里唯一的“伙伴”,对着它说说心里话,是她排遣寂寞的唯一方式。所谓的皇妃生活,不过是锦衣玉食下的无尽孤独和精神禁锢。
这种日子,她熬了两年。直到1945年8月,苏联红军的炸弹落在了长春,才把这座牢笼炸开了一道缝。溥仪被吓坏了,在日本关东军的安排下,带着皇后婉容、李玉琴等人仓皇逃往通化临江的大栗子沟。然而,这支庞大的逃亡队伍目标太大,没过多久,溥仪就在沈阳机场被苏军俘获,而李玉琴则和其余内眷,落到了八路军手里。对溥仪来说,这是皇权末路的终点;但对李玉琴而言,这却是新生的起点。
有意思的是,获得自由的李玉琴,思想上却还戴着枷锁。在随八路军转移的半年里,她亲眼看到了一个与皇宫截然不同的世界。战士们热情、平等,没有高低贵贱。可当解放区的干部好心劝她,与溥仪划清界限,离婚开始新生活时,她却哭了。她当时的回答,现在听来有些不可思议:“皇上还在难中,我怎么能丢下他呀!”旧时代的烙印,在她心里刻得太深了。干部们见她一时转不过弯,也不再强求,只是安排她回了长春老家。
真正的转变,发生在回到人民中间之后。1956年,在政府的关心下,李玉琴被安排到长春市图书馆当了一名管理员。她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工作,靠自己的劳动吃饭。在工作中,她开始学习新的思想和理论,周围的同事们都把她当成普通人看待,而不是那个身份尴尬的“前皇妃”。这种被尊重、被接纳的感觉,是她在皇宫里从未体验过的。思想的坚冰,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和工作中,悄然融化。
她开始反思自己那段荒唐的婚姻。那不是爱情,而是一场政治交易的附属品。她为自己当年写假离婚书蒙混过关的行为感到羞愧。于是,她做出了一个郑重的决定:正式离婚。1957年,她走进了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亲手为自己那段长达14年的名存实亡的婚姻,画上了句号。办手续的法院院长李国章听完她的叙述,感慨万千,亲自为她办理了这桩特殊的离婚案。
脱离了“溥仪妻子”这个标签,李玉琴的人生才真正属于自己。1958年,经人介绍,她与吉林广播电台的一位工程师黄毓庚组建了新的家庭。这位工程师忠厚善良,完全不在意她的过去,两人婚后生下一个儿子,日子过得朴实而幸福。这才是她作为一个普通女人,真正渴望的生活。
所以,当一年后,溥仪在北京的宴会上提出那个近乎复婚的请求时,李玉琴的淡然一笑,就变得非常好理解了。那不是客套,也不是敷衍,而是一个已经找到幸福彼岸的人,回望来时路的释然。她的世界,早已不是那个需要依附“皇上”才能存在的深宫,而是一个靠自己双手打拼出来的、充满烟火气的新家庭。她那句“我早就嫁人了”,不仅仅是陈述一个事实,更是在宣告,她已经彻底走出了过去的阴影,拥抱了崭新的人生。
溥仪或许到那时才真正明白,他失去的,不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妻子,更是一个被新时代唤醒、重塑了灵魂的独立女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玉琴的生活越来越好,她先后被推选为长春市政协委员和吉林省政协委员,甚至还在吉林省交通学校担任名誉教授,给学生们讲述那段亲身经历的历史。她的人生,就这样与一个旧时代的落幕和一个新中国的崛起,紧紧地交织在了一起,留给后人无尽的思量。
页:
[1]